【新华企业资讯10月13日】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积极探索ODR(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在线纠纷解决)机制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,创新性建立“ODR信用积分”制度,将ODR工作效能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,从响应速度、和解率、公示合规性等维度进行量化评分,对连续两年ODR信用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,纳入“消费维权守信白名单”;对评分低于60分的企业,列入“消费维权失信黑名单”,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。
该举措旨在通过将市场主体参与ODR过程中的行为表现量化积分,并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,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提升监管效能,激励守信、惩戒失信。
据介绍,“ODR信用积分”制度在信用建设方面有四方面助力。一是提升ODR效能,激励当事人积极、诚信地通过ODR平台解决纠纷,减少恶意拖延、虚假陈述等不诚信行为,提高纠纷化解成功率和效率;二是丰富信用维度,将ODR参与度、履约情况等动态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,使市场主体信用画像更加全面、精准;三是强化信用监管,为实施差异化、精准化监管提供重要依据,实现对守信者“无事不扰”、对失信者“利剑高悬”;四是优化营商环境,彰显兰州新区鼓励诚信、倡导非诉解纷的导向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增强市场信心和活力。
下一步,兰州新区将进一步完善ODR信用积分制度的细则和操作流程,不断优化完善,确保这一创新举措落地生根、发挥实效,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信用动能。